【最高院典型案例】闫某、李某诉北京中国某旅行社有限公司旅游合同纠纷案

2023-01-02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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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9起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   2015年12月04日

施行日期:   2015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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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开促公正建设核心价值”主题教育活动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目录

1.重庆某铁物流有限公司诉巫山县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合江县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陈某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

3.刘家花诉山东费县盛源食品有限公司养殖合同纠纷案

4.“新华”商标纠纷案

5.邹诉张合同纠纷案

6.王诉孙1、孙2买卖合同纠纷案

7.胡诉临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8.冉某、张某诉重庆某地产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9.郑某诉冉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10.周某诉重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11.王某先等人诉被告重庆市某区工伤保险管理所、第三人重庆某煤矿公司不履行行政给付义务案

12.李某、王某诉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13.郑某某诉雷某、刘某某、重庆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

14.李某诉段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15.马某诉张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16.王磊诉抚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

17.游某与鸿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18.黄某楼诉李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19.闫、李诉北京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旅游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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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闫、李诉北京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旅游合同纠纷案

(一) 基本案情

2012年10月19日,闫、李旅行社公司签订《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约定巴西、阿根廷、智利、秘鲁四国游,共计旅游费用165,600元,包括行程为北京一圣保罗一玛瑙斯一里约一多哈一北京的全部交通费用。出行期间,旅行社公司要求闫、李自行出钱购买从圣保罗至玛瑙斯的机票。闫、李认为该行程是旅游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线路,旅行社公司应依据合同承担上述行程的交通费用。故起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公司支付闫、李自行支出的机票费用共计17,844.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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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闫、李旅行社公司签订的《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合法有效。旅游合同对交通标准、旅游费用承担和组成均有明确约定,现闫、李另行支付机票费用要求旅行社公司承担有合同依据,其主张标准于法有据,判决旅行社公司支付闫、李机票费用17,844.82元。二审法院认为,双方之间已经形成合同法律关系,各方均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而恰当的享有权利,履行义务。闫、李重新购买机票的损失与旅行社公司的不当行为具有直接的关系,亦有悖于双方合同的约定内容,旅行社公司应承担机票费用。判决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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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典型意义

旅行社和游客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订立了旅游合同,合同中对交通标准、旅游费用等做了明确的约定,其中包括游客已经缴纳的旅游费用包含了所有的机票交通费用。根据上述约定,游客另行支付机票费用的有权要求旅行社来承担费用。旅行社在安排上存在瑕疵,导致因航班晚点致使游客自己另行购买机票的损失发生,而该损失与旅行社的不当行为具有直接的关系,且违反了双方订立的旅游合同的约定内容。因此,旅行社应对游客支出的机票费用承担赔偿责任。广州合同律师,广州天河区专业合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