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日开始,二手车鉴定评估将是自愿形式,二手车经营主体将多样化,二手车购买者将获得统一发票,这是日前由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透露出的利好消息。对此,业内人士称,该《办法》也会对二手车市场经营主体进行重新洗牌。
经营主体多样化
原有二手车交易必须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的规定,使汽车品牌经销商等经营主体经营二手车受到阻碍,已影响和制约了二手车市场的发展。为打破垄断格局,引入竞争机制,实现经营主体多样化,《办法》明确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汽车品牌经销商等经营主体均可依法申请从事二手车经营。同时,外商将被允许投资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公司。
虽然目前许多汽车品牌销售店都已开展起二手车置换业务,但是由于没有新办法给予政策上的认可,一直以来发展受到限制,《办法》令汽车品牌店开展二手车业务真正名正言顺起来。同时,二手车经营主体多样化,有经纪公司、拍卖行、二手车经销商等,这对消费者而言,意味着买二手车的渠道更多了。
购车费用减少
《办法》规定,“二手车鉴定评估本着买卖双方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进行;属国有资产的二手车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鉴定评估”。除国有资产外,二手车不再要求强制做评估,这意味着原来二手车交易市场收取的服务费用,即按车辆评估价的2.5%收取过户费的依据不再存在了。
“今后二手车交易市场将会根据其所提供的服务收取定额的服务费,具体金额要看各地的具体情况。”河南省旧机动车流通协会的秘书长曹志勇表示,这对消费者来说,意味着购买二手车费用将会降低许多,以一辆10万元的车为例,过去过户费需要2500元,但今后可能几百元就可以了。但各二手车经营主体不能再对消费者收取任何服务费,因为他们已在二手车经营中获取利润了。
据记者了解,二手车统一销售发票价款中并不包括过户手续费和评估费,二手车交易市场或二手车拍卖公司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需要收取过户手续费,以及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收取评估费的,则是另外开具地方税务局监制的服务业发票。
交易开具统一发票
为促进二手车流通规范化,《办法》中同时要求,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拍卖企业拍卖二手车时,应当按规定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进行二手车直接交易和通过二手车经纪机构进行二手车交易的,应当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按规定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消费者凭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而今后消费者购买的二手车如果发现是“问题车”,就可以凭着发票,找开票单位即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营主体等承担相应责任。
消费者购车更有保障
《办法》为进一步规范二手车市场的经营行为,规定二手车经销企业不得隐瞒车辆的有关真实情况,并要保证车辆来源的合法性和车辆的性能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定。同时,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缴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购买的车辆如因卖方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卖方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
《办法》还要求,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时应当向买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并在经营场所予以明示。
业内认为:门槛低了,但避免投资盲目
“只要符合相关条件的经营主体均可依法申请从事二手车经营,开展二手车交易业务。”新《办法》降低了二手车市场的进入门槛,由于近两年二手车市场增长快速,市场前景诱人,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等待着政策放宽、准备进入市场的资本。
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二手车累计交易量66.11万辆,同比增长11.95%,增幅超过新车销量2.6个百分点,其中北京、广州及江西、河南等地区二手车交易量增长水平甚至超过了20%。自去年上半年我国二手车交易量增幅首次超过新车后,全国二手车交易量的增长速度始终保持高于新车销量的增长水平。
“《办法》的出台,适应了近两年来二手车市场的快速发展。”曹先生表示,虽然二手车交易流通的空间很大,增长比例也很快,但二手车市场不同于新车市场,它的专业性相对比较强。它需要有大量专业知识,比如对各种车辆的了解,对车的评估、对车况和市场行情的了解,现在的二手车商并不一定赚钱。而且,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二手车经营利润将会被多种形式的经营主体分享,经营利润将会被大幅度摊薄。因此,二手车市场的快速发展并不意味着二手车市场能有多大的盈利空间。因此,对投资经营者而言,不可盲目地大量拥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