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在京召开了中国汽车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认证试点单位工作会议。确定首先启动汽车营销、汽车应用领域的技术资格申报认证工作,其他专业领域做好认证的前期准备工作。通过会员参与学术交流活动、工程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职业实践的考察进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认证。会议决定在四个试点省市分别建立一个培训中心,由试点省市汽车工程学会考察推荐(及运行监管)、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有关专业分会牵头组织资格评估认证,报经中国汽车工程师技术资格认证中心批准,确认其有效培训资格。培训大纲、考试大纲及题库统一由专业分会组织编写。
专业技术资格认证是中国科协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在领导学会改革中出台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适应加入WTO后国际工程技术合作领域日益广泛、合作项目日益增多,世界各国工程界、组织之间工程师资格互认的迫切需要,帮助中国工程技术人员获得国际认可的执业资格。
为审慎推进这项工作,中国科协根据国际工程技术合作领域发展情况、各学会自身工作基础,及其在本行业中特别是在国际合作领域中的影响力多方面评估,从167个国家一级学会中确定11个学会,授权进行试点工作。中国汽车工程学会获得授权,组建中国汽车工程师技术资格认证中心。
认证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将按照“统一组织、分批试点、逐步推进”的原则进行。列入首批试点的专业领域及牵头单位是:产品工程-产品分会、电子电器-电子技术分会、营销工程-应用与服务分会、维修工程-应用与服务分会、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应用分会,管理工程-现代化管理分会。四个全面试点省市是北京、上海、重庆、山东。
专业资格认证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统一组织,分批试点,逐步推进”。
首次认证工作同时针对已经持有人事部系统专业资格证书人员(简称“持证认证”)和从未获得过人事部系统专业资格证书人员(简称“非持证认证”)开展。试点专业领域和级别如下:
产品工程专业领域: 资深工程师级别
电子电器工程专业领域: 资深工程师级别
营销工程专业领域: 工程师级别
维修工程专业领域: 工程师级别
计算机应用专业领域: 资深工程师级别
管理工程专业领域: 资深工程师级别
会议就2005年试点工作的安排进行了讨论,并确定了以下事项及具体工作内容和程序:
一、专业技术资格认证工作组(简称“认证工作组”)的建立
1、认证工作组的建立
2、认证工作组的任务
二、申请受理及初审
1、请受理的启动时间及准备
2、参加试点专业分会和地方分会受理范围
3、申请文件的提交
4、初审工作要求
5、初审内容
6、符合条件的认定
7、初审后材料的移交程序
三、终审
1、终审组织工作
2、工程师级别终审委的建立和任务
3、资深工程师级别终审委的建立和任务
4、终审的程序
5、资深工程师论文答辩
四、营销、维修工程师级别培训及考核的组织
1、营销及维修培训考核工作组(培训考核组)的建立和任务
2、教学大纲和考核大纲的编制
3、教师、教材和培训机构认可条例的编制和实施
4、培训的组织
5、考核安排
五、收费标准及方式
1、培训机构认可费用
2、培训费
3、考核费
4、认证评审费
六、对外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