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出生的许海涛,已是年届花甲的人了,如果在家中正是儿孙满堂绕膝,享受天伦之乐和颐养天年的时候,然而正是他的一念之差,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罪上加罪,依照法律本来至多蹲七年就可出狱,如今身陷囹圄,却要苦熬12个年头,面对惨状,他悔不当初……
1995年7月27日下午五点多钟,我驾驶着一辆农用四轮车,行至204国道江苏大丰市刘庄镇奋斗村路段时,不知什么原因,车子的两只前灯先后熄灭了,这时已是夜里9点多钟了。突然,对面驶来一辆机械动力的三轮车,只听“咣”的一声,我还没明白过来是怎么一回事,车子上的挡风玻璃就在剧烈的撞击中被震碎了。
我的心一下收紧了,不好,出事了!我赶紧跳下车,发现有一个人躺在车子左前轮和驾驶室门之间,我伸手去探了探这个人的鼻息,像似没气了。我吓坏了,浑身打颤,两手发抖,怎么办?报警还是逃走?我的脑子乱极了,不知如何是好。加上没有多少法律知识,就只想赶快跑掉。为了遮掩犯罪事实,延长被人发现的时间,我又把伤者往左边路基下拖,一直将他拖到路边菜地里,感觉到行人不易发觉才住手。待我上路回到车子旁,借着远处的灯光,才发现还有一个倒在我车子左前方。这时我什么也不顾了,只想着自己赶快跑,也不管伤者是死是活,是否急需抢救。我又急又怕,加上搬动过一个伤者,浑身已是大汗淋漓,为达到掩盖现场的目的,我又把另一名还昏迷着的人拖到路边的菜地里,并将他们的三轮车推下路坡。
我强压住怦怦乱跳的心,发动车子想逃走,由于车后轮担在路坡上,加上心慌意乱,方向盘也握不好,车子向上爬时轮子打滑就是爬不上去。我这时手忙脚乱地把车子往后倒,想再开上来,哪知倒着倒着车子反而滑下去,一直滑到河边,就在车子要翻倒的时候,我赶紧跳下来,车子翻倒在路坡下。我害怕极了,心想要是被交警查到就完了,也来不及找老虎钳,就用手硬板下车子的前后两块牌照,把驾驶证、行驶证都拿在身上,走不多远,又一想,我的车子特征很多,总会被查出来的,就将牌照随手扔到路坡下面的小沟里。当晚我没敢回家,一脚就跳上九年逃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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